关于分割车辆时是否应考虑车牌的经济价值,存在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车牌号本身不具有财产性质,在部分地区限号政策不变的情况下,虽车牌有较大使用价值且系稀缺资源,但车牌号之价值无法进行评估且与车辆密不可分,因此考虑车辆折价款时不予考虑车牌的经济价值,仅考虑车辆本身的经济价值。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车牌号具有经济价值,在部分地区限号政策不变的情况下,车牌号已为稀缺资源,如不考虑该经济价值则有违公平原则,至于车牌号之价值可参考当地车牌拍卖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