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钻戒作为爱情的象征,其在法律上的财产属性并非一概而论。如果订婚钻戒是在婚前男方或男方父母购买并赠与女方,且交付完成,根据《民法典》合同编和婚姻家庭编的规定,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需返还。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且婚戒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