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夫妻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若无法达成一致,比如仅对持股比例无法协商好,法院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照顾和补偿弱势一方或者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来分配二人的持股比例。要是夫妻一方不愿意继续持股,可以先按比例分配股权,再由不想持股的一方转让给另一方或公司其他股东。倘若夫妻双方均不想继续持股,可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人,各自按比例取得股权转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