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男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平分配原则,破坏了婚姻关系中的信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