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三金的归属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男方因婚前给付三金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或者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那么男方当事人在离婚后就可以要求女方返还给付的三金。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