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地不仁
    发布了文章 2024-08-17 14:25:03

    离婚破坏财产:财产分割带来的经济冲击

    婚姻的破裂可能源于多种原因,比如第三者的介入、夫妻间的长期矛盾积累等。当这些问题出现时,家庭的和谐氛围被打破,夫妻双方的精力和心思都会被分散。一方可能会因为情感的困扰而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导致工作效率下降,甚至出现失误,从而影响职业发展和收入。...

  • 好心喂了狗
    发布了文章 2024-08-17 06:56:50

    破产与离婚中的财产分割:法律与现实的交织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也有明确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上述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清偿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王者之王
    发布了文章 2024-08-17 06:56:48

    破产前假离婚转移财产中的法律风险

    假离婚转移财产是一种无效的行为,夫妻双方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在处理此类情况时,通常会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有些夫妻为逃避债务,假借离婚之名,将大部分或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让给一方和子女,而让另一方主动承担全部债务。...

  • 潜龙在渊
    发布了文章 2024-08-17 06:56:45

    破产与离婚:财产分割的复杂性

    破产财产的构成有着明确的规定。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其他财产权益,若破产企业为国有企业,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也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如债务人的偿还债务、收回的投资、联营的收益和权利,以及因无效行为被追回的财产等,也都属于破产财产的范畴。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在破产程序结束时清算组尚未收回的应由破产企业行使请求权而获得的财产,也应纳入其中。但需要注意的是,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因为担保物是担保债权人实现债权的物质保证,债权人对其享有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