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看,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的说法。一旦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即解除,再无夫妻间的权利义务。离婚前转移财产,如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