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拥有摩托车、洗衣机、电视、电冰箱等共同财产。原告曾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首次起诉离婚,当时法院于 2014 年 2 月 17 日驳回了原告的离婚请求。2014 年 8 月 18 日,原告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1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