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例如,男方在结婚前兄弟分家分得平房,其中在分家协议中表明男方只拥有其中一间房屋,其余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分别归男方姐姐和男方的父母所有。分家后因村里不办宅基地变更手续,直到男方结婚后村里才统一办理了宅基地使用证的变更手续,可宅基地使用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婚后男方父亲翻盖了在分家协议上属于自己的房屋,并在空地加盖了两间。现要离婚,这种情况的财产分割就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分家协议的法律效力、宅基地变更手续的合规性等。...